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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

英文名:Hunan Women's University 简称:“湖南女院”,“HWU”,“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所在地:长沙 院校代码:11538 类型: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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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女子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3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 University。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第十一条 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第十二条 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第十五条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 1.01,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一)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二)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公众号公布。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和“三等2200元”3个档次。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五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招生热线:0731-82766112、82825069传真:0731-82766112学校网址:http://www.hnwu.edu.cn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邮编:410004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二○年四月 详情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院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第十一条 我院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相关科目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一)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承认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同校考专业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公布。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第二十一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招生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0731-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2766112传真:0731-85652796学校网址:http://www.hnwu.edu.cn,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邮编:410004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                                   二○一七年三月 详情
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院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 University。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院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院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第十一条  我院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院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相关科目成绩(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高者优先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一)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院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院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院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承认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同校考专业录取原则。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公布。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第二十一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院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招生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招生热线:0731-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2766112传真:0731-85652796学院网址:http://www.hnwu.edu.cn,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邮编:410004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二○一八年三月 详情
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9
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第十一条 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第十五条 学校文理科提档比例为1:1.02,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退档。(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一)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出省要求且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使用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按生源省文件执行。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学校招生网将在录取结束后一周内公布。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措施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二十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第二十一条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和“三等2000元”3个档次。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办理先入学后缴费手续,同时为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时确认信息办理回执(注:凡我省高考录取新生可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四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招生热线:0731-85570812、82766112、82825069传真:0731-82766112学校网址:http://www.hnwu.edu.cn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邮编:410004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湖南女子学院二○一九年四月 详情
湖南女子学院首设家政专业获批 本科生瞄向家政业2013-10-28
本科生也去做保姆吗家政学专业,出现在2013年湖南女子学院新增设的本科专业里,这是教育部首次批准的特设专业,也是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家政学本科专业。家政也需本科生?这个专业是培养高级保姆吗?“这个专业设在教育与法学系,可见其方向并不是从事家政实务。”系主任邵汉清介绍,本科教育的家政学更倾向于理论,目前该专业有两个方向,家政企业管理和家政教育。学校实行导师制,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我们这个专业着眼的不是为某个家庭提供家政服务人员,而是着眼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湖南女子学院家政研究所副所长胡艺华表示,当前我国的家庭服务业还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不仅缺家政服务人员,更缺少从事家政教育培训、管理、研究的人才,他们对整个家政行业能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据介绍,家政学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学习哲学、历史、文学、数学、体育、英语、社会学等基础课程,而且要开设许多女校特色课程,如女性学、现代礼仪。此外,还要开设家政专业教育课程,如家政学概论、教育学原理、国学基础、家庭信息管理、生活哲学、现代居家设计、家庭营养学、家庭婚姻学等。当然也要进行家政实务的培训,4年大学时间是满满当当的。“我们家政学专业的学生,要拥有哲学的高度、历史的厚度、生活的深度、管理的力度、数学的精度和文学的温度。”邵汉清说。家政学能让学生接受吗“作为一个新专业,今年的报考虽称不上火爆,但也是比较理想的。”胡益华介绍,湖南女子学院第一期家政学专业招收了37名女生,其中部分为调剂生。经过1个多月的学习,大部分学生对专业有了新的认识并表示接受。邵汉青认为,我国的家庭服务业急需升级转型,家政学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尽管眼下家政服务人员薪水看涨,但大家对于家政仍有不少偏见,对于家政学存有误解也很自然;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家政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扬州女生王玉瑶今年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可谓“力排众议”,选择了湖南女子学院家政学专业。“家里人希望我留在本地,而且也反对我学家政学,以为将来是去当保姆。”王玉瑶从小喜欢烹饪,注重家庭生活和教育,她的梦想就是做一名营养师或者家政培训师。来自永州的李笑,原本想选择财会专业。在外地工作的表姐见多识广,劝李笑专业选择多考虑就业因素,认为家政市场需求很大,将来就业前景比较好,竞争压力比较小。在表姐的“鼓动”下,李笑选择了家政学专业, “一开始也有些没把握。上了1个月课后,我觉得自己选对了,这真的是一个既有意思又很重要的专业。”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3所高校开设有家政学本科。作为中西部地区第一所开设家政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湖南女子学院也算有历史传承。胡艺华介绍,学院在2004年曾开设过家政专科班,偏重于培养家政实务人员,结果学生纷纷转专业,没能开办下去。美国家政学家瑞斯顿说过:“国力的提高,有赖于国人的素质。人人都有家庭,研究家庭,帮助家庭提高生活质量和管理水平,帮助国人提高生活素质,这是提高国力的基础。家政学正好承担这个重任。”胡艺华认为,就我国而言,家政学学科发展的现实意义更为重大,随着人们对家庭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家政学学科紧扣时代又贴近生活,既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又有其发展的广阔前景。学校今年重新开设家政学专业,主要是看到市场需求和人们观念的变化,“社会对于家政业的认识正在逐步加深,而且家政市场确实急需人才。”家政本科生前景如何关于未来的职业规划,李笑希望做一名家政培训师,帮家政“阿姨”们培训好专业技能,让她们在这份职业中受到尊重。“我们这37个学生完全不用为找工作发愁。”胡艺华非常有信心,他介绍,目前,全国已注册的家政企业近60万家,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达1400万人,“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对学生的未来,他是这样设想的:毕业后到家政企业做店长或总助,在长沙这一职位年薪不低于5万元,这对一个应届毕业生来说是相当不错的;工作3至5年后,即可进入企业高层,成为管理精英。学校将与家政企业深度合作,企业从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到见习实习各个阶段“全程参与”,“定制”所需的家政人才。深圳中家家庭服务公司是湖南女子学院“深度合作”的企业之一。该公司总经理苑玉海介绍,目前公司最为急需的是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基层的家政服务人员;校企合作的方式,很受企业欢迎,公司将根据需要从该校引进最适合的人才。“在这个行业,热情和能力同样重要。”苑玉海表示,首先要对这个行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信心,家政行业作为朝阳产业,前途美好;然后要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家政行业更多的是看重能力,而不是学历。【短评】深耕“细分市场”孙振华2013年被称为“最难就业季”。而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并非绝对现象,应该说还是一种结构性就业难:有人没事做,有事没人做。究其原因,除了毕业生择业观念外,更与高校不顾自身特点,搞大而全的发展模式不无关系。金融、法律、工商管理、新闻、外语、计算机、设计等热门专业,不论是一本、二本、三本还是高职,都一哄而上。不出几年,专业热门良莠不齐,整个专业就业头痛;与此相对应的是,一些不被看好的冷门专业、社会亟须的特殊专业,却无法得到满足。显然,高校专业设置应瞄准社会需求,不宜盲目跟风,应有自己的长处,拥有自身核心竞争力;特别是那些紧贴市场需求比不过高职,又缺少名牌大学品牌效应的一般院校,专业设置更不能贪大求全,盲目向综合性一流大学看齐,宜关注新兴产业的空白专业,深耕人才需求的“细分市场”。这些新兴甚至冷门的市场,人才需求量其实很大,老牌院校可能无暇顾及或不屑参与,而这正是一般院校专业建设的突破点。湖南女子学院开设家政学,其实就是在深耕人才需求的“细分市场”。这种“拾遗补缺”的专业,往往有可能成长为受社会热捧的“黄金专业”。本报记者 周月桂 实习生 左栀子详情
2009年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招生章程2010-05-19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一、院校名称:湖南女子职业大学(院校代码:11538)二、院校性质与办学地址: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是全国第一所公办女子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隶属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湖南省教育厅。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三、我校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文秘、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主持与播音、影视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5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四、招生计划:2009年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五、我校对特困生实行补助和奖励办法:1、贫困生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0%(特困生补助最高金额800元/年/人);2、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奖学金最高金额1000元/年/人,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7%;3、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5000元/年/人;4、特困生生活补贴按月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发放;5、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六、录取规则:1、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2、我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试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3、我校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志愿情况,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按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学校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七、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八、招生对象:女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九、录取操作办法:我校的招生录取采取远程网方式录取。十、录取期间联系方法:联系电话:0731-5570812、2825069、2766112、2766140、27661412766142、2766143传 真:0731-5652796、5686411网 址:www.hnnd.com.cn电 邮:hnndzb @163.com院校地址: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邮政编码:410004湖南女子职业大学 二00九年三月 ?2009年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专业名称层次计划形式学制学费标准(元/年)普通住宿费(元/年)公寓住宿费(元/年)会 计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市场营销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国际经济与贸易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电子商务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物流管理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酒店管理(含会展服务方向)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涉外旅游(英语、日语、韩语)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旅游管理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空中乘务(含地勤方向)大专国家任务3年80006001200文 秘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学前教育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心理咨询)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社会体育(体育表演艺术)大专国家任务3年75006001200人力资源管理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计算机信息与管理大专国家任务3年32006001200应用英语大专国家任务3年40306001200应用日语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英语教育大专国家任务3年31006001200服装设计大专国家任务3年55006001200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大专国家任务3年75006001200人物形象设计(艺术摄影与影视化妆)大专国家任务3年55006001200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服饰与纺织品艺术品设计)大专国家任务3年55006001200音乐表演大专国家任务3年75006001200舞蹈表演大专国家任务3年75006001200主持与播音大专国家任务3年75006001200影视动画大专国家任务3年90006001200音乐教育大专国家任务3年55006001200?详情
湖南女子学院2010招生章程2010-05-19
一、院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院校代码:11538)?二、院校性质与办学地址:湖南女子学院是全国第一所公办女子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为本科,系全国妇联与湖南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三、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涉外旅游、文秘、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主持与播音、舞蹈表演等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5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四、我院对特困生实行补助和奖励办法: 1、贫困生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0%(特困生补助最高金额800元/年/人)。 2、奖学金最高金额1000元/年/人,补助范围为全校学生的17%; 3、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5000元 /年/人; 4、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6000元/年/人; 5、省政府奖学金最高金额4000元/年/人; 6、特困生生活补贴按月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发放; 7、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五、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的招生工作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 2、我院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入学考试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我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本、专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成绩高低,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对符合招生政策的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将按照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6、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在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确定阅档的比例,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六、录取操作办法: 我院的招生录取采取远程网录取方式。?录取现场联系人及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0731-85570812 82825069?联 系 人:杨老师,屈老师,刘老师,周老师传 真:0731-85652796?电 邮:hnndzb@163.com?网 址:http://zs.hnnd.com.cn?学校地址:湖南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邮政编码:41000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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