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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英文名: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Science an 简称:“城南学院” 所在地:长沙 院校代码:13635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

独立学院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2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13635。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邮编410076。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第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学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1、我校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语文成绩高者、数学成绩高者。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学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三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17409、85217418联系电话:0731-85256175(传真)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 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4-24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13635。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学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规定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十二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学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三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四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日常工作电话:0731-8525617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zsw/  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3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校名全称“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13635。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该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学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规定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十二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学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三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四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日常工作电话:0731-8525617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sust.edu.cn/zsw/index.htm 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13635。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Chengnan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邮编410076。 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第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学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规定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第十二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学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三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招生咨询电话:0731-85217409、85217410联系电话:0731-8525617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  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2008-07-0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为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写为:CNC),办学地点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左右。第八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第九条  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规则)。第十一条  对于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奥赛获奖考生,体育、文艺特长生,我校按有关政策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对于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第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第十四条  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五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六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八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四章        其  他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二十一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第二十二条  学校网址:www.csust.edu.cn>城南学院。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31-5214652,2309550,2309551,2309552,2309553,16884888;日常工作电话:0731-5219539(传真),5214652。   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2009)2009-04-30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为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第九条? 我校在外省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在湖南省招生采用考生填报志愿和考生投档后与学校有效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有关我校与考生有效沟通的具体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发布为准。报考我校的湖南省考生在录取期间应随时留意自己的投档信息,若档案投入我校应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学校以考生有效沟通时间的先后顺序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则实行专业调剂录取,考生不愿意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的,或者有效沟通时确定放弃就读的,我校做退档处理。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对于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第十三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五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四章 ?其? 他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二十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www.csust.edu.cn>城南学院。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31-5214652,2309550,2309551,2309552,2309553,16884888;日常工作电话:0731-5219539(传真),5214652。详情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2010-04-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确认、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合作举办,并由长沙理工大学对其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英文名称为Chengnan Colleg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校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面向湖南省考生的档案调阅比例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有效性,并根据湖南省有关政策适当调整。第八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第九条? 我校在外省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参照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我校在湖南省招生采用考生填报志愿和考生投档后与学校有效沟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有关我校与考生有效沟通的具体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发布为准。报考我校的湖南省考生在录取期间应随时留意自己的投档信息,若档案投入我校应在第一时间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学校以考生有效沟通时间的先后顺序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则实行专业调剂录取,考生不愿意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考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进行有效沟通的,或者有效沟通时确定放弃就读的,我校做退档处理。第十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第十一条? 对于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第十二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第十三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四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第十五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高考作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第四章? 其? 他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第二十条? 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城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城南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均以“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名称具印。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www.csust.edu.cn>城南学院。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731-85214652,82309550,82309551,82309552,82309553,16884888;日常工作电话:0731-85219539(传真),85214652。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办公室
  • 电话:
    咨询热线:%u0030%u0037%u0033%u0031-%u0038%u0032%u0033%u0030%u0039%u0035%u0035%u0030,%u0038%u0032%u0033%u0030%u0039%u0035%u0035%u0031,%u0038%u0032%u0033%u0030%u0039%u0035%u0035%u0032,%u0038%u0032%u0033%u0030%u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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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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