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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英文名: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SU) 简称:“中南”,“CSU” 所在地:长沙 院校代码:10533 类型:综合类

985工程211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国防生
  • 中南大学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1-01-20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安排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2.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计划为120人,分省分专业计划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学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7日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高校考核  我校于8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个性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须参加5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2.面试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面试考核每个站点20分,共计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15%。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1.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形成动态进出机制。  2. 鼓励通过考核优秀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探索采用 “本-硕-博”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  3. 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管理模式。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均面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4. 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加大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的实践实习、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纪委(监察处):0731-88879252,88830637;jubao@cs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详情
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校测安排2021-01-20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入围高校考核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查看入围情况。为做好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校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报到时间:7月31日9:30-15:30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外语楼一楼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报到并领取准考证。二、校测安排我校强基计划校测安排在8月1日(详见准考证),包含面试考核和体质测试两个方面。其中,面试考核地点在新校区外语楼,体质测试地点为新校区体育场。体质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任一项目,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须填写《免予参加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在现场报到时提供申请表、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等原件。三、防疫要求 执行《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防疫防控要求》。我校强基计划校测方案将视各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最新动态。四、其他事项1. 根据学校防控要求,考生统一从清水路中南大学新校区北三门进入校园。2.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考场。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附: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入围资格线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入围资格线省份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安徽654637646652福建636628612641甘肃612588607603广东621625610630广西628640623624贵州619620611620河北659664654648河南655659652662黑龙江633614624628湖北637621620635湖南650649643651吉林623597620627江苏399395390406江西639629630635辽宁640629618636山西634635625632陕西617621616625四川654645647662浙江663651652655重庆636630626640山东637638634638详情
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问答2021-01-20
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入选2020年强基计划试点高校。 一、什么是强基计划?2020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决定自 2020 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强基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中学更加重视学生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加强统筹协调,与加快“双一流”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完善制度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强基计划选拔什么样的人才?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要求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招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三、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哪些?招生计划是多少?在哪些省份安排计划?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四个专业,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为30人,总计划为120人。我校2020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贵州、甘肃等21个省份安排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四、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有何特色?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重点建设学科,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位列ESI全球排名中前1%。在马尔可夫过程、泛函分析及其应用、非线性微分方程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原创成果。多年来开办的“数学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有效探索数学拔尖人才培养。本专业充分利用数学“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创新选拔评价体系,打造“三学一讲”定期检验式培养机制,创建科学化、国际化课程体系,凝聚优势、彰显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基础扎实、专业精深,学科交叉研究能力强和人文素养好,立志于数学理论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的世界一流数学领军人才。应用物理学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物理教学基地、国家级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该专业发扬长期在物理教改班、物理升华班、物理科学班等拔尖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依托国家工科物理教学基地、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等教学科研平台和具有多名国家级人才的师资队伍,坚持“人格、知识、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采用高标准、国际化、重创新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数理基础扎实、思维方式先进、创新能力突出、人文素养良好和国际视野开阔,未来能在物理学及交叉学科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并引领物理学及相关学科向前发展的拔尖人才。应用化学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办十多届“化学升华班”,在拔尖学生培养方面开展了有效探索。依托学校相关学科和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师资力量雄厚,秉承“夯实基础、个性发展、创新实践、培养拔尖”的教学理念,结合材料学和医学特色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 “理论基础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国际视野开阔”的未来化学家。生物科学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中科院汤飞凡菁英班、中英国际班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个性化发展,学科交叉、科教协同、国际化办学,培养医学背景突出、系统掌握生命全周期生物学基础理论与技能及前沿进展,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生物医学等理医工多学科交叉领域承担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探索与创新实践重任,引领新医科发展的国际化、复合型杰出创新人才。 五、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是什么?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入围,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南大学2020年未列破格计划。考生5月10日至31日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个学生只能报一个学校,报考我校的学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志愿要求的选考科目一致。 六、中南大学强基计划的选拔考核方式是怎样的?中南大学优选德才兼备的学生,坚持只面试、不笔试的形式,突出多元评价。学校依据“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考核采用站点式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个性特长等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注重多元考核评价。除面试外,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等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的相关通知我校后续会发布。 七、中南大学强基计划录取方式是怎样的?考生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办法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进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的学生,能否转换专业?通过强基计划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实行动态进出机制。第一学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班学习,班级总规模不突破招生规模。 九、进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的学生,后期如何培养?学校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的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五种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思维能力、科研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建立导师-研究生-本科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的传帮带机制。小班化——教学班不超过30人,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人才培养,优选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的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培养课程主讲教师,增强课程内容量和挑战度,丰富课程表现形式。个性化——注重个性化培养,鼓励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实施“主修+辅修”培养模式,推进理、工、文、医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国际化——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支持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和各类国际学科竞赛等活动,提升国际竞争力。学校构建人才培养保障机制。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爱国敬业之才,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详情
中南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解读2021-01-20
聚焦基础学科 厚植成长沃土 培养拔尖人才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高水平大学和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7年9月入选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入选强基计划试点高校,2020年招生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为120人。一、优选德才兼备,突出多元评价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生,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相一致。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坚持只面试、不笔试的形式,依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一定倍数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面试考核采用站点式方式,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个性特长等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注重多元考核评价。二、统筹优质资源,对接国家需求遵循基础学科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人才新机制,在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加强立德树人,提升综合素养。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爱国敬业之才,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促进学生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形成整体的知识观和智慧的生活观。以德育为先,拓展课外渠道,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施 “生命教育”进课堂的体育教学改革,实施“文化中南”工程,强化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社会需求对接平台,打造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跑出“中南加速度”。改革培养模式,科学选才鉴才。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第一学年末各专业教育教学委员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班学习,形成动态进出机制。鼓励通过计划考核培养的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探索采用 “本-硕-博”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立足科学前沿,强化使命驱动。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以影响人类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问题,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将学科前沿新进展新成果、科技发展新领域新技术和实践发展新理念新经验等融入教学,通过课堂教学夯实学生基础,系统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在国家战略布局的重点和重大研究领域,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造就敢闯敢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注重大师引领,突显能力导向。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人才培养,优选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的资深教授担任学生培养课程主讲教师,增强课程内容量和挑战度,丰富课程表现形式。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建立导师-研究生-本科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的传帮带机制。注重个性化培养,实施“主修+辅修”培养模式,推进理、工、文、医等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开展研究性教学,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创设线上线下、课内课外、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学习环境和机制。促进学科交叉,推进科教融合。把促进交叉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建设跨学科课程体系、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为学生参与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构建契合人才培养目标的科学性、时代性、开放性的课程体系。处理好“专”与“博”的关系,为学生建构“底宽顶尖”的金字塔型知识结构。深入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搭建高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汇聚全球资源,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筹备国际学术周等系列活动,从国际知名院校邀请高水平教授来校授课或讲座,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专业授课国际化水平。通过研修实习、暑期学校、短期考察等方式,提升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支持学生赴海外学习交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和各类国际学科竞赛等活动,提升国际竞争力。三、精选优势专业,打造学科精英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重点建设学科,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位列ESI全球排名中前1%,在马尔可夫过程、泛函分析及其应用、非线性微分方程等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原创成果。多年来开办的“数学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有效探索数学拔尖人才培养。本专业充分利用数学“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势,创新选拔评价体系,打造“三学一讲”定期检验式培养机制,创建科学化、国际化课程体系,凝聚优势、彰显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基础扎实、专业精深,学科交叉研究能力强和人文素养好,立志于数学理论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的世界一流数学领军人才。应用物理学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物理教学基地、国家级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该专业发扬长期在物理教改班、物理升华班、物理科学班等拔尖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依托国家工科物理教学基地、超微结构与超快过程等教学科研平台和具有多名国家级人才的师资队伍,坚持“人格、知识、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采用高标准、国际化、重创新的课程体系,培养具有数理基础扎实、思维方式先进、创新能力突出、人文素养良好和国际视野开阔,未来能在物理学及交叉学科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并引领物理学及相关学科向前发展的拔尖人才。应用化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办十多届“化学升华班”,在拔尖学生培养方面开展了有效探索。依托学校相关学科和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师资力量雄厚,秉承“夯实基础、个性发展、创新实践、培养拔尖”的教学理念,结合材料学和医学特色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旨在培养 “理论基础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国际视野开阔”的未来化学家。生物科学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中科院汤飞凡菁英班、中英国际班建设的基础上,坚持个性化发展,学科交叉、科教协同、国际化办学,培养医学背景突出、系统掌握生命全周期生物学基础理论与技能及前沿进展,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生物医学等理医工多学科交叉领域承担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探索与创新实践重任,引领新医科发展的国际化、复合型杰出创新人才。详情
中南大学2019年普通全日制招生章程2019-04-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免试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单科优秀生、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等。第五条    我校本科一批、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A类和文史A类)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B类、C类、D类和文史B类)、保送生、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免试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单科优秀生、高级工程人才试验班等其他招生类型,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不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第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我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在国家政策方针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各省(区、市)生源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大类(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贫困或录取享有度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三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大类(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第十四条     我校对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A(包括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高水平运动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确定优先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浙江省、上海市考生分别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大类(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大类(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大类(专业)。考生所有大类(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大类(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大类(专业)。若不服从大类(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港澳台免试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相关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第二十四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南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也是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邮编:410083。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本科一批、保送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等。第五条   我校本科一批、艺术类专业(艺术设计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A类和文史A类)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艺术类专业(音乐舞蹈类)、综合评价录取(理工B类、C类、D类和文史B类)、保送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运动训练专业等其他招生类型,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不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第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我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九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组织工作,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贫困或录取享有度低的省(区、市)。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第十三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我校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第十五条   我校对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A,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确定优先录取顺序。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将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类保送生外(具体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第十九条    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综合评价录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相关招生简章。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三条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我校招生在线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0731-88830995,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731-88879252。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南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7-01-18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6]193号)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一、报名条件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2.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3.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相符(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7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二、招生计划、项目及学费标准1.招生计划及项目招生计划:≤40人。其中:田径≤6人、篮球(男)≤7人、篮球(女)≤3人、排球(男)≤3人、排球(女)≤2人、游泳≤3人、乒乓球≤4人、足球(男)≤8人、羽毛球≤2人、网球≤2人。2.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的规定,学费标准为11200元/人·年。三、报名方法1.报名考生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zsxx/)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15日。2.缴费考生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进行网上缴费:(1)文化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2)体育专项报名考务费: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教〔2013〕9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为280元/人。(3)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四、考核1.体育专项测试(1)报到时间和地点时间:2017年4月8日 15:00-17:30;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中心。(2)资格确认报到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进行照相、指纹注册、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等相关资料。(3)测试时间:2017年4月9日至10日;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体育中心。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和测试,否则视为放弃测试资格。2.文化考试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地点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具体地点详见考生打印的文化考试准考证。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五、录取原则1.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低于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低于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2.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百分制)占30%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分。学校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者优先。3.如第一志愿部分项目计划未完成,学校集中统一调配剩余名额,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不分项目)依次录取剩余名额。4.第一志愿调剂后如没有完成计划时再录第二志愿。5.录取结果信息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六、入学复查及有关事项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调整到其他专业。3.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按要求完成培养计划,可获得教育部颁发的中南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七、监督机制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八、联系方式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邮编:410083咨询电话:0731-88830995传真:0731-88830630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体育专项测试咨询电话:0731-88836968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九、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中南大学体育教研部2017年1月16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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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
  • 电话:
    %u0030%u0037%u0033%u0031-%u0038%u0038%u0038%u0037%u0036%u0038%u0030%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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