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人一方具有长沙户籍;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双方自愿结婚。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两寸合影3张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可在登记处现场领取填写)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6、特殊材料:
1、提交材料:结婚登记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提交结婚登记申请相关材料
2、受理: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当场审查,婚姻登记双方填写申明书
3、缴费:婚姻登记双方交纳9元工本费
4、登记:民政局进行登记,发放结婚证
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
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电话:88665439
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4682152
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电话:85898103
材料齐全即时办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