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供养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
2、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1、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粮油和燃料;
2、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依法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
注意: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指现金和物资折价),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定。
长沙现行保障标准为: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散居五保供养对象保障金为1560元/人·年,由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 2400元/人·年。
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散居五保供养对象保障金为1200元/人·年,由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18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