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1、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2、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单位意见。
3、申请人在工作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1、长沙台湾通行证申请网址:湖南公安出入境政务网
2、现场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大厅开票→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收费确认
1、长沙市居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2、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咨询电话:0731-82587653, 0731-82587623
一、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自受之日起10个工作日领取;
2、再次申请签注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
3、入台时间临近,急事急办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领证;
4、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领证时限;
5、证件由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或在申请同时办理邮政快递。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交领证回执、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证件加注 20元/件;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