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长沙大学

[切换城市]
长沙站> 长沙教育> 长沙大学>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信息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英文名:HUN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外贸学院”,“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所在地:长沙 类型:文科类/财经类/专科/职业学院

  •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4-29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占地面积706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总藏书量100余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200多人。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越,是一所融生态文化、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 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 1、学院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97) 2、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 3、层次:专科 4、学制:三年 5、教学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第三条 组织领导 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二级学院专业及方向名称招生计划学费(元/年)国际商务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703850国际商务403500市场营销903850国际金融303500商务管理803500国际文化贸易403500报关与国际货运30待定商务外语学院商务英语1353520应用日语303200应用韩语303200应用法语303200应用西班牙语30待定会计学院会计1203850财务管理603850投资与理财503500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1703850跨境电子商务30待定网络营销803500计算机应用技术604600软件与信息服务(APP移动商务开发)305060电子商务技术40待定旅游学院旅游管理(国际旅游)704600酒店管理(国际酒店)1004600空中乘务808800空中乘务(安检)658800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08800会展策划与管理504600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904600艺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6075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60825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商平面UI设计)608250文化创意与策划(艺术项目策划与管理)605500招生计划总数2000人(含社会人员考生60人) 备注:1、社会人员单招专业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国际酒店),每个专业招收20人;2、所有专业的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当年核定的为准;3、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志愿填报 1、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0年高考的考生(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和各类社会人员考生)。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hneao.cn/ks/。 3、报考费:考试缴费:考生通过我校“湘外招就”公众号进行缴纳,标准:80元/生,未按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考生自理。 4、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每生只可填报同一二级学院的两个专业,专业调剂原则上限于该二级学院单招专业范围内。考生填报的两个专业分属不同二级学院的,视为仅填报了第一个专业。填报商务英语专业的普高应届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非应届普高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普高应届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需达75分以上,非应届普高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 5、体育特长生招生: 我校招收21名体育特长生,项目包括篮球(男)、足球(女)、跆拳道、武术、田径、羽毛球,填报专业不限。报考我院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具体详见招生信息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第六条 招生考试 1、学院招生考试在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单招考试由文化考试(笔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应届普高毕业生不须参加笔试,我校认定其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作为文化考试成绩,但必须参加面试。非应届普高毕业生(含往届普高毕业生和中职对口考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社会人员考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综合素养测试(面试),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单独命题。 3、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可免试入学。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4、文化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化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并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文化考试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5、技能测试:普高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中职毕业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社会人员考生主要测试综合素质。技能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核定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技能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协调下,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每个专业的评委人数至少3人(含)以上,其中专业教师至少占2/3。 招收的体育特长生由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办公室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报考我院的体育特长生须至我校体育教研办公室(校体育馆)填写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和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资格审查并打印体育特长测试准考证。 6、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安检)需按照行业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取,体检费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由考生自理。 7、阅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前,完成考生成绩登录,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监察监督小组参与)。 8、时间安排: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及考试、面试时间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湘外招就”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9、考试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 2、录取办法: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一致,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填报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 3、公示:学院经与学生确认后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 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 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生待遇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第十条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第十一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2、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 邮政编码:410201 招生电话:0731- 88131755 88131756 88131757 88131718(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com 微信公众号:湘外招就(hnwmzyzsjyc)详情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0单招招生计划2020-04-29
详情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2021-03-01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商务厅主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占地面积706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总藏书量100余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人。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越,是一所融生态文化、国际商务文化、国际交流文化于一体的现代高等学府。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名称、性质、教学地点1、学院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97)2、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3、层次:专科4、学制:三年5、教学地点: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湖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2、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省教育厅领导下,遵循学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第三条 组织领导1、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2、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四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二级学院专业及方向名称招生计划学费(元/年)国际商务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1403850国际商务703500市场营销903850国际金融603500商务管理603500报关与国际货运403500商务外语学院商务英语1003520应用日语303200应用韩语603200应用法语403200应用西班牙语303200会计学院会计1503850会计信息管理203500财务管理1003850投资与理财603500电子商务学院电子商务1403850跨境电子商务603500网络营销603500计算机应用技术604600电子商务技术304600旅游学院旅游管理(国际旅游)604600旅游管理(研学)304600酒店管理(国际酒店)804600空中乘务608800空中乘务(安检)408800会展策划与管理304600休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605060艺术学院室内艺术设计60750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60825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商平面UI设计)608250文化创意与策划(艺术项目策划与管理)605500招生计划总数2000 备注:1、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单招专业为:酒店管理(国际酒店),招生人数30人,社会人员报考需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实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有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2、所有专业的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为准;3、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第五条 报名条件、报名、志愿填报1、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 报名(http://www.hneao.cn/ks/)。3、报名时间:单招报名时间为3月8日-3月16日。4、考试缴费:考生通过我校“湘外招就”公众号缴纳考试费,缴费时间为3月8日-3月18日,标准为80元/生。考生考试期间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5、专业志愿:考生只可填报同一个二级学院的3个专业,专业调剂原则上限于该二级学院单招专业范围内。考生填报的3个专业分属不同二级学院的,视为仅填报了第一个专业。6、体育特长生招生: 我校招收21名体育特长生,项目包括篮球(男)、跆拳道(武术)、田径、羽毛球、网球、排球(女)、健美操(女),填报专业不限。具体详见招生信息网《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1年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方案》。第六条 招生考试1、学院招生考试在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2、考生按照报名类别分为A类普高应届考生、B类普高往届考生、C类中职对口考生和D类社会人员考生。A类考生不须参加笔试,学校认定其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作为文化考试成绩,但必须参加面试。B类、C类考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D类考生不需参加笔试,仅需参加面试。3、C类考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可免试入学。免试范围的考生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免试入学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和获奖证明材料交学校招生办,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免试入学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奖助学、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4、文化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总分为300分。考试实行闭卷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文化考试试卷由考务工作小组选派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题,分别按照B类、C类考生制定a、b卷。试卷命题和印制等保密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5、技能测试:A类、B类考生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C类考生主要测试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基础知识,D类考生主要测试综合素质。技能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当场核定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技能测试在考务工作小组的协调下,各二级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分别组织测试,每个专业的评委人数至少3人(含)以上,其中专业教师至少占2/3,考务人员由教务处和纪检监察处随机安排。6、体育特长生由公共课部体育教研办公室组织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测试。报考我院的体育特长生须至我校体育教研办公室(校体育馆)填写体育特长生登记表和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相关比赛成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资格审查并打印体育特长测试准考证。7、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安检)需按照行业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取,体检费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收取。8、阅卷:阅卷由考务工作小组组织,实行封闭流水阅卷。阅卷工作结束前,完成考生成绩登录,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监察监督小组参与)。9、考试时间:(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1)准考证打印:3月24日上午9点-3月25日上午8点(2)体育特长生、C类免试考生、D类考生资格审查:3月24日上午9:00-下午17:00(3)B类、C类考生考试时间:3月25日(4)A类考生面试时间:3月26日第七条 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2、录取办法: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各类别考生录取比例一致,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填报商务英语专业的A类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B类、C类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的A类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需达80分以上,B类、C类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填报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A类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需达70分以上,B类、C类考生英语单科笔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4、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已被我院单招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同为国家任务统招生。考生经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校、不得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交纳学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1、新生报到: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办理入学手续。2、体检:新生报到入学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3、复查:新生入校后,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九条 学生待遇 通过学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学生,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全省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第十条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1、单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2、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湖南省教育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4、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5、监督电话:0731-88131715(纪检监察处)第十一条 附则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2、招生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邮政编码:410201招生电话:0731- 88131755 88131756 88131757 88131718(传真)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com微信公众号:湘外招就(hnwmzyzsjyc) 官方抖音号:HNWM1954详情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邮政编码:41020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检查监督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专业额满的情况下,可能按照考生其他顺位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000-120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及空调维护费)收费。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 传真:0731-88131718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hnwmxy.com/hezuobangongshi/咨询QQ群:198258255招生微信公众号:hnwmzyzsjyc(湘外招就)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邮政编码:41020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专业额满的情况下,可能按照考生其他顺位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118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及空调维护费)收费。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传真:0731-88131718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hnwmxy.com/recruit/咨询QQ群:198258255招生微信公众号:hnwmzyzsjyc(湘外招就)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59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邮政编码:41020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商务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检查监督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所在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层次:高职专科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原则上按照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在专业额满的情况下,可能按照考生其他顺位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按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后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及空调维护费)收费。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31755、88131756、88131757传真:0731-88131718监督申诉电话:0731-88131715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hnwmxy.com/hezuobangongshi/咨询QQ群:198258255招生微信公众号:hnwmzyzsjyc(湘外招就)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外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委托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详情
2008年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08-05-1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部标代码为12597,在各省招生填报志愿时使用的学校代码由各省确定并公布(在湘招生“学校代码”为4388)。第三条 我院是一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隶属湖南省商务厅。第四条 学院地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南、北两校区,南校区(校本部)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莫家坳,北校区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经贸街48号 。第五条 学院以外语与外贸类专业为主,文、经、管、工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目前共开设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韩语、财务管理、商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0个专业,面向全国七个省市招生。分专业来源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第六条 我院原则英语科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录取专业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合格标准。第八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并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培养要求,按档分(文化成绩+优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所有投档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档分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可安排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学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九条 学校优先录取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突出、相关科目成绩特别优秀以及文体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学校)报考我院的考生。第十条 学院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实行联合办学的院校。今年实行联合办学的专业有国际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四个专业。凡就读我院中澳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分别获取我院和澳大利亚博士山技术与教育学院发给的双大专毕业文凭。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部门当年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励制度,对被我院录取且报到的文、理科前五名的新生,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同时学院还制定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莫家坳邮政编码:410114招生热线:0731-6955555、6950864、5201185、5201193、13487317453 (刘老师)联系人:贺老师、刘老师、周老师传真:0731-6955555,5201193E-mail:xlp0119@126.com学院网址:www.hnwmxy.com中外联合办学咨询电话:0731-5475137联系人:铁老师、易老师、张老师 附表:2008年招生计划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系部招生专业专业方向招生对象科类学费标准计划数国际商务系国际经济与贸易 高中/职高对口文理兼招3500/年240物流管理含国际货运代理高中文理兼招3500/年130市场开发与营销 高中/职高对口文理兼招3500/年60商务外语系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业务方向高中/职高对口文理兼招3500/年200应用韩语含韩语导游、高尔夫业务语音服务高中文理兼招3500/年120商务管理系会计电算化外贸会计高中/职高对口文理兼招3500/年180财务管理涉外高中文理兼招3500/年50商务管理含商务策划高中文理兼招3500/年50旅游管理涉外高中/职高对口文理兼招3500/年50商务信息与技术系电子商务 高中文理兼招3500/年130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网络工程师高中文理兼招3800/年70计算机信息管理 高中文理兼招3800/年70 2008年中澳联合办学招生计划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系部招生专业专业方向招生对象科类学费标准计划数备注中澳联合办学经济贸易类国际商务高中/职高文理兼招18000元/年100实际收费按当年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市场营销类市场营销高中/职高文理兼招18000元/年100实际收费按当年物价部门审批为准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高中/职高文理兼招18000元/年100实际收费按当年物价部门审批为准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镇翻身垸社区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 电话:
    联系电话:%u0030%u0037%u0033%u0031-%u0038%u0038%u0034%u0030%u0031%u0031%u0032%u0030、%u0038%u0038%u0034%u0030%u0031%u0031%u0031%u0033传真号码:%u0030%u0037%u0033%u0031-%u0038%u0038
  • 邮编:
    410200
相关推荐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简章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